大多数 CSS 方法都有可重用模块的概念——BEM 将它们称为块,而 SMACSS 和 OOCSS 将它们称为模块。他们都建议使用类创建模块,例如
.room {}
现在,如果我的 HTML 标记中有两个或更多房间实例,我该如何区分它们?我一直在做这样的事情:
<div class="room room1"></div>
<div class="room room2"></div>
但是我在任何方法中都没有找到模块标识的概念。我只看到模块修饰符或子类的概念,即创建具有扩展外观和/或行为的模块,例如room-kitchen
. 但这不是我在这里所做的——我所做的只是创建同一个模块的两个实例并使用标识将它们放置在不同的位置。我没有看到任何关于模块实例以及如何命名它们的方法论。我错过了什么吗?